第(3/3)页 说完再次看向长满青草的操场。 普洛森人没有用这一部分,所以草长得快有膝盖高了。 菲利波夫忽然心有所感,掏出笔记本和笔,翻开在扉页上写: 经历了两个春夏秋冬, 多少人已将我遗忘, 多少人已离我远去。 我回到了家乡,两鬓满是风霜, 战友们散落在海角天涯,只有胸前的勋章陪伴着我。 我走在长满荒草的小路上,走过高高的草丛。 我要深深的呼吸这片土地的空气中, 我早已淡忘许久的味道。 —— 警卫员在旁边伸着头看,把文字读出来:“我早已淡忘许久的味道——这不就是青草的味道呗?哦对,还有臭虫的味道!我闻到了!” 菲利波夫本来还想写下一句的,结果听到警卫员的话,诗性一下子就完蛋了。 他收起本子,刚要说话,一辆吉普车飙进了院子。 吉普车上挂着红旗。 叶戈罗夫的声音大老远就传来了:“苏卡不列,怎么被普洛森人当司令部了?把那些碍眼的普洛森标志都卸了!” 车子停下,狗熊一样的集团军司令跳下车,然后就看到了菲利波夫:“噢哟,是你的部队占领这里啊。” 菲利波夫敬礼:“我比较熟悉地形,所以师长就选了我的团担任主攻。” “好好!选得好。”叶戈罗夫背着手,环视整个操场,忽然说,“我记得,两年前你们刚刚到的时候,就是在这里列队的。” 菲利波夫:“是的。” 叶戈罗夫抿着嘴,沉默了几秒,忽然问:“你还记得当时你们唱的歌吗?那首在年轻人里很流行的歌。” “记得。” 叶戈罗夫:“好,唱起来!唱给那些不能回到这里的人!” 菲利波夫:“那是夏天的歌,现在秋天了,您看您都穿长袖了。” “不要在意这些细节。”叶戈罗夫挥手,“唱起来!” 菲利波夫清了清嗓子,高唱道: “我记得一个外省的小城 “安详、宁静而忧郁 “有教堂、车站和一条林荫道 “在人群中有时我能望见 “那熟悉的亲爱的身影。 “她戴着蓝色遮阳帽 “穿着蓝色短上衣 “深色的裙子少女的身姿 “啊,我转瞬即逝的爱情! “塔尼亚!塔纽莎!我的塔基杨娜! “你是否还记得那火热的夏天 “我难以忘却那段时光 “那段去热爱的时光!” 夕阳的柔光中,菲利波夫胸前的金星闪闪发光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