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至于那根看起来比较壮观的虎鞭,更是被周援朝小心的单独放在一边。 老虎的皮最值钱,骨头也能泡酒,肉也能吃,可以说全部都是宝贝。 周援朝现在正小心的用剔骨刀一点一点的剥着虎皮,那个认真劲就像是在看待什么宝贝一样,就连周文山想要过去帮忙都没有同意。 不过这倒也没错,这虎皮本来就很稀有,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值钱的很。 哪怕是现在这个时候,这张虎皮如果卖掉的话,能够轻易的在县城里买到一套房子! 不过,他们谁也没有想过把这张虎皮拿去卖掉的想法。 这老虎的皮平时想买都买不到,至于钱嘛,反正他们家里又不缺钱,干嘛拿去卖掉? 现在要那么多的钱做什么? 当守财奴吗? …… 这张虎皮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剥好,要知道前几天的时候他们剥狼皮,一只狼皮只用10分钟不到就剥好了。 周援朝站起身来,把剔骨刀放好,又去洗了洗手,“就先这样吧,先吃饭,吃完饭再处理别的。” 饭桌上,大家都很开心,毕竟这次可是猎到了一只老虎啊,山中最顶级的捕食者。 周援朝喝了一口稀饭,“晚上把这虎血做成血豆腐,明天文山去给亲家大哥送一些过去,再拿点酒过去,虎肉也带一些,冬天吃虎肉,也能补补身子。” 虎肉大补,现在又放不坏,留着自己慢慢吃就是了。 这次也是好不容易才碰到的老虎,如果不是周文山的搞的那个炸弹,说不定还碰不到呢~ 周援朝心中想着,下次碰到老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。 肯定不能卖掉,不过,明天他要去镇上买两个坛子,要先把酒和坛子准备起来才行。 这根虎鞭可要好好利用充分了,等会先收起来再说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