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白小鹿暗暗松了一口气,学着万藏海的样子吞下,心说还好对方亲力亲为,没让自己来准备水和食物,否则一下子就穿帮了。 吃饱喝足,体能稍稍恢复一些,万藏海仔细研究着指南针,却发现指针不断摇晃和旋转,根本停不下来。 “该死。” 少年喃喃道,“果真像教科书上写的那样,雷暴刚刚过去,磁场干扰非常强烈,各种先进的自动化设备都无法使用,连指南针都受到强烈干扰,根本分不清东西南北。” 他眯起眼睛,抬头望天,天空照旧是铅云密布,随时像会崩塌下来,除了天边依稀有几抹流血的云絮之外,完全看不到太阳。 “喂,你觉得那是太阳吗?” 万藏海踢了白小鹿一脚。 白小鹿观察了一阵,摇头道:“我不知道。” “也是。” 万藏海咧嘴一笑,“天空被铅云笼罩了几十年,咱们又一直住在地底,除了在电脑里,从没见过真正的太阳是什么样子,你怎么会知道? “这样的话,只好碰碰运气,就当它是啦!反正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——攻城的魔族并没有死绝,荒原上还有无数溃兵和匪帮在活动,万一被他们抓到,咱们两个细皮嫩肉的地底人可就惨啦! “走,如果天空流血的方向真是太阳,那这里应该是西边,咱们往西走——昨天突围的时候不是说好了,一路向西,就有可能遇到‘同盟’的援军么?” 白小鹿乖巧道:“我都听万大哥的。” 两人将满地物资收拾起来,万藏海倒是没看着白小鹿一个人干活,甚至帮他分担了一个包裹,加上两柄自动步枪的重量,还是他的负重更大些。 而且他还主动走在前面,面对未知的危险。 这令白小鹿困惑起来,这个“万藏海”究竟是好是坏呢?如果他真有恶意的话,拿到了两支装满子弹的自动步枪之后,完全可以开枪,独吞所有物资的吧? 他占尽优势,还愿意和白小鹿组队,是否说明他真的把白小鹿当成“自己人”? “别太相信他。” 哥哥淡淡道,“换成我是他,也不会开枪——但并不意味着我就是善意的。” “为什么?” 白小鹿不明白。 “第一,这里的物资太多太重,我们没有交通工具,光凭两条腿扛着两大包裹的物资在荒原中行走,走不了多久就要虚脱了。” 哥哥分析道,“以我们的年纪和体能,徒步前进的话,一个包裹已是极限,就算他杀了我们,最多也只能拿走一个包裹的物资,暂时放我们一马,却能得到一头心怀感激,毫无戒备的‘骡子’,帮他多扛一个包裹,就算我们消耗掉其中一半的物资,他还能多赚一半。” 白小鹿在心里“啊”了一声。 每次都是这样,对他来说天大的难题,到了哥哥那里,瞬间就能理清思路,找到关键。 “第二,更重要一点,我们本身就是非常重要的‘物资’,意味着一块非常新鲜的血肉。” 哥哥冷笑,“必要时,杀死我们,至少能收割好几十斤肉,维持三五天甚至十几天的生存都不成问题,这家伙一看就很聪明,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大一块好肉呢?”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