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4章 政府机构和首脑-《征服者威廉大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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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诺曼王国法务部主要主管的事项包括司法制度、民事行政(国籍、户籍、登记、供托)、刑事民事法的立案、检察、修正、与国家利害有关的诉讼出入国管理、公安调查等。

    在中央,法务部设立有秘书科、司法法制科、民事科、刑事科、出入境管理科、检察科和法制审议会。

    在地方上,法务部设立有地方法院、巡回法院、公共安全局、监狱和拘留所等机构,用来维系地方公正,保障公共秩序和国民人身财产安全。

    这一职务,威廉挑选了一位性格正直的饱学之士兰斯林.德.埃夫龙爵士担任法务大臣一职。

    这位兰斯林爵士原先就是威廉手下的一名法官,先后担任埃夫龙法官和鲁昂法官的职务,在任职期间表现优异,被威廉所欣赏。

    此外,此人也是仪表堂堂,金色的卷发和长须被梳理地格外清爽,与他人交谈时总是彬彬有礼,说出的话也十分富有哲理,令人信服。

    最后哈梅林大主教理所当然地被威廉任命为宗教大臣一职,负责管理诺曼王国境内所有的宗教事务。

    这样算下来,威廉他们初步制定下来的职位和部门就有首相和内阁,陆军大臣和陆军部,参谋总长和参谋本部,财政大臣和财政部,外交大臣和外交部,法务大臣和法务部以及宗教大臣和宗教管理部。

    在威廉看来,这七大首脑和七个重要部门足以支撑起威廉对诺曼王国的集权统治,至于以后是否要增加部门机构,这得视情况而定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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